山西省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时间:2024-09-20 09:27   作者:admin  来源:香江紫荆网       返回首页

  近日,山西省住建厅联合其他6个部门共同发布《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该措施共包含17条具体举措,旨在从住房存量和增量两个方面进行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从而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在刚性及改善性住房方面的需求。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市场环境,提升居民居住品质,以下17项具体措施将得到实施: 1. 取消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以促进市场供需平衡; 2. 取消各类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增强市场流通性; 3.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划分,简化购房流程; 4. 大力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专项政策支持; 5. 落实个人住房信贷政策,确保贷款政策合理、透明; 6.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7. 支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鼓励老旧房屋改造升级; 8. 积极组织房地产促销活动,激发市场活力; 9.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确保市场稳定; 10. 优化房地产交易服务,提升交易效率; 11. 推动房地产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 12.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3. 促进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14. 加强房地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15. 推进房地产领域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16. 优化住房保障体系,确保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17. 加强房地产市场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打造更加健康、有序的住房市场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若干措施》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为积极响应和推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我们支持在设区城市范围内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这项服务旨在为有意出售现有自有住房并购买新房的市民提供便利,使他们能够优先锁定心仪的新房房源,同时同步出售自己的存量住房,从而大幅提升房屋置换的效率,并有效降低置换过程中的风险。 各市政府需积极搭建一个三方对接合作平台,连接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家庭,确保三者之间的顺畅沟通与协作。政府将鼓励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合理调整收费标准,以减轻购房家庭的负担。同时,政府将积极倡导交易双方共同分担经纪服务费用,进一步支持市民实现“以旧换新”。 为了进一步激励市民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政府将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于在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政府将对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还,以此减轻纳税人的税负,鼓励他们通过“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或内容、图片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284598818@qq.com

推荐阅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站点地图 |
 备案: 冀ICP备2024068662号

紫荆在线 
©1996- 紫荆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