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海绵城市建设在建设顶层保障制度等6方面的创新做法获得住建部认可

时间:2024-06-05 11:37   作者:admin  来源:香江紫荆网       返回首页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该清单展示了海南省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所做出的创新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包括建设顶层保障制度、法治保障体系、统筹推进机制、绩效考核、成立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以及建立政府投入机制等方面。这些创新做法已经获得了住建部的认可,被认定为具有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在建设顶层保障制度方面,海南省积极探索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以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能够得到全面、可持续的推进。该制度体系包括了从编制规划到建设实施、再到监督管理的全过程,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这些措施包括:山西省政府成立了顶层保障制度,由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广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其中,太原市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关键管控指标,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项目全过程管控流程,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长治市组建海绵城市专职建设管理科室,专人负责推进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考核评价等工作。

  在绩效考核环节,长治市还建立了海绵城市建设政府绩效考评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对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等年度绩效考评考核体系,作为其年度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晋城市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该中心将拥有固定的编制和人员,致力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审核、规划管理、设计审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维护等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

  与此同时,我省采用了政府持续投入的方式,以开展省级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为目的。省级财政将会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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