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已将田长制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时间:2024-09-22 10:08   作者:admin  来源:香江紫荆网       返回首页

  近期,夏县瑶峰镇南关村村级田长秦晋谷与巡田网格员邢跃鹏,如同平日一般,例行对耕地进行巡查。当他们巡查至村民袁文志的耕地时,发现袁文志在自家耕地地头私自搭建了一座看护房。在得知袁文志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后,秦晋谷和邢跃鹏立即对袁文志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迅速将此事上报给了瑶峰镇镇长、乡级田长邵建伟。邵建伟在得知情况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袁文志进行沟通。在镇村干部连续5天的耐心说服和教育下,袁文志于7月9日主动自行拆除了违章建筑,恢复了土地的原貌。

  明确岗位责任是确保各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坚实基础。为此,夏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套严谨的田长制工作制度。该制度包括田长巡田、县级会议制度、公示设定与公告、工作报告编制、奖惩问责机制以及问题报送等七项具体措施。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不仅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分工,而且对耕地违法行为实现了早发现、早制止,有力地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山西省明确对各级田长的工作职责作了界定。省级田长对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统筹全省耕地保护、建设、利用和监管工作。市、县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主体责任。负责安排部署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田长制体制机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在沁水县端氏镇苏庄村的地头,村级田长制公示牌分外醒目,上面清楚地标示着田长的姓名、工作职责和***等信息。刚刚巡田完毕的村级田长王莎莎对记者说:“除了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我们还入户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在地头设立和维护保护标识,组织巡查并建立台账,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将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刘闯强调,耕地保护是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任务,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制定相应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构建起长效、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对于在耕地保护方面表现突出的市、县(市、区),省自然资源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在耕地开发与保护相关资金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大力支持,以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和有效推进。

  山西省已将田长制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的核心指标之中。为确保耕地资源的有效保护,该省对在田长制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于那些在耕地保护工作中未能达标、甚至突破耕地保护红线、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问题的田长,将实施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度,实行终身追责。此外,还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曝光、警示约谈,并严肃追究其责任和问责。这一系列措施旨在强化耕地保护意识,确保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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