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修订的《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 对提升监管检查质效

时间:2024-06-16 13:15   作者:admin  来源:香江紫荆网       返回首页

  日前,山西省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修订版。此次修订是基于2023年制定的《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重点对组织领导、人员选派、工作职责、考核奖励、监督管理、压实责任、完善保障和常建长效等8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在组织领导方面,修订版明确了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内部应选派人员组建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团队,并明确了团队成员的职责分工。在人员选派方面,修订版规定了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拔程序,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内部人员申请成为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在工作职责方面,修订版明确了矿山安全监管专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对矿山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等,以及及时处理和处理矿山安全事件和问题。在考核奖励方面,修订版规定了矿山安全监管专员的工作表现和成绩的评估和奖励方式,同时明确了奖励的标准和范围。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监管专员制度落实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此外,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还负责指定内设机构,专门负责本级监管专员的组织领导、人员选派、考核奖励等相关工作。这些部门需要定期对监管专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其工作的有效性和质量。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和监管部门还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为监管专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其能够顺利有效地履行职责。

  在人员选派方面,我们将以政府财政保障工资福利等待遇的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为主,明确监管专员的身份和职责,并且要求每年对监管专员进行至少一次轮换和调整,以确保其工作得到充分的评估和提升。

  在细化工作职责方面,将此前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的兼职监管调整为专职监管,制定《监管专员检查工作表》,明确必查内容和抽查内容,同时实行“指定两人监管+多人编组巡查”和“周巡查、月覆盖”的监管模式,对标对表检查,提升监管检查质效。

  在强化考核奖励方面,实行监管专员年度专项考核制度,将专项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专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在精神奖励的基础上再予以物质奖励,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高监管积极性。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由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在网站公示监管专员信息,要求监管专员向企业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社会和监管对象监督,同时定期组织监管专员进行工作述职。

  在坚决压实责任方面,增设责任追究章节,明确了责任倒查的原则、情形和程序等,对日常检查发现的对标对表应查不查、故意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任倒查,以严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在改进保障措施方面,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专员所需经费、装备和车辆等保障渠道以及相关要求。同时,我们也明确了监管专员参加教育培训和其他相关权益的要求,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加强常建长效方面,各市、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将原有的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监员三支煤矿安全监管队伍有机整合,全力建设一支职责明晰、权责一致、精干专业、监管得力、廉洁担当的监管专员队伍。这将有助于实现高质效的监管,保障高水平的安全,并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对这三支队伍进行深入的改革和提升。需要对煤矿安全监管专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监管能力。需要对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监员进行整合,使其成为一个高效的监管团队。需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专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使其能够更好地担当起监管责任。除了队伍建设,还需要制定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措施,确保监管工作的高效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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