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技厅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时间:2024-07-18 11:31   作者:admin  来源:香江紫荆网       返回首页

  最近,山西省科技厅发布了《科技成果多维价值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旨在建立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并完善评价机制,以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指引》采用了分条款式的结构,总共包含了17条内容。这个结构的目的是为了给创新主体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供改革方向,同时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政策引导,以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指引》界定了科技成果多维价值评价内容,明确了科技成果、科技成果多维价值评价和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的概念,将科技成果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科技战略研究4种类型;明晰了科技成果“五元”价值维度,包括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

  《指引》明确提出,科技成果多维价值评价要坚持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兼顾综合性、有限性、时效性等原则,应委托科技成果评价机构依据科技成果类型组建专家评价团队,采取同行评价、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可通过现场评价、会议评价、网上评价等途径展开。

  《指引》旨在阐明科技成果的多维度价值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根据该指引,科技成果的多维度价值评价指标被划分为五个一级指标和二十个二级指标。此外,《指引》还规定了评价结论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是特大科技成果、重大科技成果、重要科技成果和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

  根据《科技成果评价指南》的规定,科技成果评价结束后,评价委托方应于半年内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成果登记。登记完成后,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评价筛选的成果优先纳入成果库,并定期发布成果推广清单。这些清单的用途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投融资、科技奖励、项目管理以及评审立项等。通过这种机制,评价委托方可以更好地了解评价成果的利用价值,并有针对性地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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