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强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 切实做好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

时间:2024-05-09 22:50   作者:admin  来源:香江紫荆网       返回首页

  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的消息,近日该省加强了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对于提升(运送)人员未按规定安装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失效等重大隐患,将严格从重查处。同时,对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也将受到严厉的追究。

  几天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强调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通知》指出,2023年,全省煤矿共发生井下辅助运输事故19起,死亡21人,分别占全省煤矿事故总起数、总死亡人数的13.01%、12.96%,今年以来至今,已发生运输事故6起,死亡6人。这些事故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是:制定和落实机电运输制度不严不细,风险隐患辨识不清、管控治理不到位,检查检验维护保养流于形式、现场管理不严格,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三违”行为突出,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等。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队伍和各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

  常态化开展煤矿辅助运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围绕辅助运输责任制的建立、分工和落实,上级政策措施和法律规定的学习贯彻、任务分解和制度规程措施制定得齐全、可操作等全流程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原因分析、源头治理措施等方面,常态化开展风险识别研判和“体检式”精查,强化整改落实,提升煤矿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各煤矿企业正在积极推进辅助运输系统改革,目标是到2025年年底前淘汰小绞车接替运输,构建起一个完善的无监控不作业、作业行为受监督的可视化监控环境。为此,企业将加强运输设施设备的管理,强化运输现场管理,并定期对架空乘人装置、电机车等运输设备以及相配套的钢丝绳、制动等装置进行检测检验。同时,企业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服务的全程监督,确保其有效服务矿井的安全生产。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煤矿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运输设施设备管理。企业将定期对运输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需要更换的设备,将及时进行更新或修理,以避免设备故障或出现安全隐患。2. 强化运输现场管理。企业将加强对运输现场的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员工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同时,企业将设立专门的监督员,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3. 定期对运输设备进行检测检验。企业将定期对架空乘人装置、电机车等运输设备以及相配套的钢丝绳、制动等装置进行检测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检验超期的运输设备,企业将严禁其使用,以保证设备的运行安全。4.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服务。企业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服务,对其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够满足矿井的安全生产需求。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加强煤矿运输安全工作检查执法方面付出了积极的努力。我们致力于督促煤矿企业充分承担起主体责任,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落实,同时积极推进运输安全制度措施的实施。在及时排查治理运输隐患方面,我们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积极采取措施,以确保煤矿运输工作的安全可靠。如果发现煤矿企业未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检验、不执行行车不行人规定、违规用矿车运送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确保煤矿运输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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