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在推动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分阶段有序实施 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

时间:2024-06-14 18:34   作者:admin  来源:香江紫荆网       返回首页

  最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强和规范该省的城镇开发边界管理。该通知强调了推动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分阶段有序实施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性。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通知要求山西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城镇开发边界,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合法合规。同时,该通知还要求对已审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进行复核,对于不符合规划和法律的用地,要尽快进行调整或注销。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用地使用上,应为“十五五”“十六五”期间至少留下35%、25%的增量空间。在年度增量用地规模使用上,以5年为周期,至少为后续年份每年保留5年平均规模的80%,其余可以用于年度间调剂,但不得突破分阶段总量控制,为未来发展预留合理空间。具体来说,对于“十五五”和“十六五”期间,各地应该至少留下35%和25%的增量空间。这意味着,在任何一年中,地方不能使用超过70%的土地面积进行开发,而剩下的30%或20%的面积可以用于未来的发展。

  《通知》明确,各地要充分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布局,促进城镇集约集聚建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得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或兼容城镇居住功能的用地。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通知》统筹做好辖区内城镇建设用地安排,严禁弄虚作假违反城镇开发边界管理规定。

  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作用包括改善城镇空间的布局、确保产业项目得以实施、遏制无序蔓延。这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推动新型城镇的建设。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或内容、图片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284598818@qq.com

推荐阅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站点地图 |
 备案: 冀ICP备2024068662号

紫荆在线 
©1996- 紫荆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