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相关事宜

时间:2024-12-15 07:45   作者:admin  来源:紫荆在线       返回首页

  近期,山西省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第一批公告,其中明确了与北京、天津、河北以及内蒙古等地区开展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具体事项。

  公告确定了服务项目,并将包括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在内的五大类别、共16项频繁办理的业务,作为首批实行通办的项目。这些项目将逐步扩展,全面覆盖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的网上登记业务。

  通告指出,申请人可选择两种方式办理:

  异地帮办,属地办理。异地帮办是申请人在合作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跨省通办”窗口咨询,由窗口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登录不动产属地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请。属地办理是属地登记机构线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缴纳税款和登记费,申请人缴纳税费,领取电子证照,需要纸质证书的通过寄递方式送达。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审核情况及处理意见。

  异地代收,即申请人可在合作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及身份信息进行核验。随后,工作人员将利用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账号登录至不动产所在地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将扫描后的电子版材料上传,并提交业务申请。此外,申请人还需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属地登记机构。接下来,属地登记机构将进行线上审核。 若审核通过,属地登记机构将通知申请人缴纳相关税费,包括登记费。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完成税费缴纳,并领取电子证照。若审核未通过,属地登记机构将向申请人告知审核情况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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