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院通报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时间:2024-05-29 13:41   作者:admin  来源:香江紫荆网       返回首页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山西省检察院于5月28日上午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

  宁建新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在发布会上介绍,该省共批捕了1162名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起诉了1273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以保持有力的震慑作用。

  山西省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直注重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院积极运用“一站式”办案机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不仅依法进行了身体检查和调查取证,而且力争一次性完成询问,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此外,山西省检察院还积极开展综合多元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仅在2022年,该院就为1051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了上述服务,实现了“一站式”办案和多渠道救助。这些努力使得未成年被害人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和救助,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赞誉。

  同时,强化数字赋能推动诉源治理。研发医疗领域强制报告网络预警模块,完成28个试点医院的系统改造和业务培训,帮助医护人员在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时一键报告,规范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推动校园周边环境数字化治理,通过数字化手段筛选出学校周边违规设置烟酒销售点、网吧、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线索200余条,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综合考量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帮教条件等因素,做到于法有据,宽严适当。”宁建新表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不批捕512人,不起诉623人。对于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721人。对于主观恶性深、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依法批捕597人,起诉780人。

  在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方面,坚持用好社会调查制度,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开展社会调查3753次。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267人次。强化心理干预,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的特点,开展心理测试与疏导1019人次,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省检察机关坚持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不同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4654次,帮助623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统筹全省112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通过链接社会专业力量,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在改过自新的同时学习一技之长,更好回归社会。

  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省检察机关持续强化精准监督,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办理相关案件130件,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聚焦社会热点,持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涉未成年人公共服务安全等重点领域检察监督,加强对违法接待、容留未成年人问题的治理,加大对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排查,规范市场行为。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0件,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难点、痛点问题。

  在刑事执行检察方面,我们持续开展巡回检察和专项检察工作,旨在加强对看守所和未管所内未成年人在押活动的监督和保障。我们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将全流程审查与审查起诉阶段“必查”相结合,确保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41人。

  宁建新表示,在新时代和新征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明确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并与其他各方携手合作,致力于更好地保护和照顾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更加繁荣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充满法治保障的“法治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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